“左手利群,右手芙蓉王,wink要够夸张”,近期,博主“王扁”凭借对王源标志性动作的恶搞模仿,在短视频平台迅速出圈,单条视频获赞超26万,粉丝量直冲50万。然而这场流量狂欢背后,一套“双账号运营”策略引发了全网对法律边界的热议。网友爆料,王扁同时运营两个账号:一个专攻模仿内容,刻意放大王源的wink动作制造喜剧反差,却主动关闭打赏功能;另一个账号主打日常内容,全程不涉及模仿却悄悄开启礼物打赏。这种“分工”被解读为精准规避法律风险:若被起诉中华金配,可辩称“侵权账号未盈利,盈利账号未侵权”,形成看似无解的追责困境。
中华金配
但这套操作真能成为“免罪金牌”?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明确指出,这种规避手段实则站不住脚。《民法典》第1019条规定中华金配,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以丑化、污损方式侵害肖像权。王扁的模仿通过夸张演绎消解偶像形象,若被认定为贬低性表达,即便模仿账号未盈利,仍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。
更值得警惕的是事件背后的行业乱象。从“小颂文”模仿高启强带货,到“山寨林俊杰”商演报价1.5万元,这类模仿早已脱离娱乐范畴,演变为流量变现的工具。而王扁的双账号策略,可能成为新的“流量模板”,进一步侵蚀法律与道德底线。
目前,平台已启动“恶意模仿”专项整治,明确禁止丑化他人形象的内容。这场争议也给所有从业者敲响警钟:流量从来不是突破底线的借口,即便玩转出再多运营套路,法律追责终究不会缺席。当模仿沦为恶意消费,再高明的“避责术”中华金配,也躲不过规则的审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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